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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科勒 (中国) 投资公司, . 最近被罚款 500,000 店内安装摄像设备,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采集人脸信息’ 同意 2 月之间 2020 和三月 2021.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他们被罚款 500,000 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
截图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否. [2021] 062021000787, 三月份 15, 2021, 中央电视台的 “315” 晚会举报该公司收集人脸信息违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3月立案调查 17. 调查结束后, 涉嫌俘获消费者的一方’ 未经同意就公开信息. 鉴于涉嫌犯罪的信息量巨大, 4月该局将案件移送区公安分局 20. 案件已结案并立案.
六月 22,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静安区公安局《不予备案通知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6月重审此案 23 并继续调查此案. 经查,当事人与苏州万点掌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系统框架合同. 他们同意提供摄像设备, 包括智能监控服务器, 监控硬盘, 向当事人提供会员身份识别感知仪等产品和软件系统. 合同签订后, 由万店掌上安装在党的经销商店.
根据决定书, 截至三月 15, 2021, 565 安装了万电掌上提供的多套摄像设备 222 科勒全国专卖店. 双方支付人民币 991,674 向万店掌上购买订单的总成本.
摄像头设备自动捕捉商店访客的人脸信息,并通过软件系统将采集到的人脸信息图像上传到万点宝租用的阿里云服务器上。, 然后通过算法计算筛选出重复进店的店员和顾客,达到去重的目的. 据此, 甲方准确统计客流, 促进销售政策的制定. 然而, 当事人使用上述摄像设备采集人脸信息时未获得消费者明示或授权同意.
截至三月 15, 2021, 双方共缴获 2,202,264 人脸信息.
二月之间 2020 和三月 2021, 当事人违反本条规定 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经营者应当收集、使用消费者’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 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和必要性, 表达目的, 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方式和范围, 并征得消费者同意. 运营商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应公开收集、使用规则,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这构成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征收消费者违法行为’ 未经本人同意,个人信息被央视报道 “315” 晚会. 该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收集的信息量巨大. 根据条款 56(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 元. 决定日期是七月 26, 2021.


